531742975@qq.com
15301326716
发布日期:2014年07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典型案例案例1张某与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基本案情 张某与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令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偿还张某94万余元及利息。 后本案指定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于2013年1月30日偿还20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执行法院多次劝说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13年5月20日偿还5000元,此后未再继续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施行后,执行法院于2013年10月9日作出决定书,将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对外公布。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为避免对其商业信誉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遂于201

发布日期:2014年07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3年12月18日关于办理醉酒驾

发布日期:2014年07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郑亚俐与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佛山凯德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裁判摘要】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应该包括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以文字或者图形等明确表达的内容以及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综合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可以直接、明确推导出的内容。只要所推导出的内容对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就可认定该内容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与上述内容相比,如果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未引入新的技术内容,则可认定对该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专利保护范围之间既存在一定的联系,又具有明显差异;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修改其权利要求书时要受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的限制,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专

发布日期:2014年07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润德管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裁判摘要】专利侵权案件中,如果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包含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写在最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其他独立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时,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仍然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从属权利要求。在前独立权利要求对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定作用应当根据其对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或保护主题是否有实质性影响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79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逸夫楼511室。法定代表人:李波,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苏沛,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江苏润德管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06-12 23:06:00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6-12 23:06: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6日 法释〔2014〕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依照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的,应当以公证机构为被告,

发布日期:2014年06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案例1佳佳强迫卖淫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王佳佳,化名“王江”,男,汉族,1986年8月28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2010年6月至10月,被告人王佳佳分别伙同邹雨、王梦云(均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共谋强迫他人卖淫,先后将被害人王某(女,时年16岁,亦是同案被告人)、周某某(女,时年18岁)、张某某(女,时年20岁)、王某某(女,殁年17岁)骗至广东省河源市,采用殴打、恐吓、逼写欠条、拍裸照等方式强迫上述被害人卖淫,卖淫所得全部由王佳佳等人支配。其间,17岁的王某某一直拒绝卖淫,并趁人不备给家人发短信求救被发现,王佳佳等人用衣架、橡胶棍、皮带等工具殴打王某某,并采用罚跪、泼冷水、勒令头顶矿泉水瓶等方式虐待王某某。王某在王佳佳的要求下参与看管王某某。同年11月2日,王佳佳殴打王某某后,两次用皮带绑住王某某的双手将其吊在卫生间的横梁上。次日,王某某因

发布日期:2014年06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景轩大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万轩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虽然不需要逐笔审批,但仍然需要进行登记,故在审理涉及外商独资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的对外担保合同纠纷时,仍应对其提供的对外担保是否在外汇管理机关登记进行审查,未登记的应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民四终字第1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景轩大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华艺设计中心大厦。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277号。 法定代表人:李垠堃,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曹强,男,汉族,1978年出生,景轩大酒店(深圳)有限公

发布日期:2014年06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张牧申请国家赔偿案【裁判摘要】夫妻二人涉嫌共同犯罪被刑事追诉,涉案款项被司法机关扣划及嗣后刑罚执行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实际区分双方各自的份额。夫妻二人经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后,人民法院根据一方提出的申请将涉案款项全部发还,该行为并无不当,亦不影响夫妻双方对该款项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处分的实体权益。离婚后,另一方以原发还行为侵犯其个人财产权益为由提出的赔偿请求事项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2012)法委赔字第1号赔偿请求人:张牧,男,汉族,1967年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委托代理人:王树人,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赔偿义务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法定代表人:李少平,该院院长。委托代理人:宋春香,该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委托代理人:王友莉,该院赔偿委员会副主任。赔偿请求人张牧因错判罚金、没收财

发布日期:2014年05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3〕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六个案例(指导案例17-22号),作为第五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2013年11月8日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3年11月8日发布)关键词 民事 买卖合同 欺诈 家用汽车裁判要点 1.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 2.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

发布日期:2014年05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0月23日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一、 基本要求 1.本意见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首页搜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