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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9 19:53:0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6-12-19 19:53: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

发布日期:2016-12-19 19:51:24司法解释

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6-12-19 19:51: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16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6日 法释〔2016〕27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16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为了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情况,现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以下简称《解释》)作

发布日期:2016年1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托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一、有限合伙企业中,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二、资金信托设立时,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从委托人处取得的资金是信托财产;资金信托设立后,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该资金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信托财产。三、信托财产的确定体现为该财产明确且特定。信托财产的确定要求其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中隔离和指定出来,而且在数量和边界上应当明确,以便受托人为实现信托目的对其进行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上存在权利负担或者他人就该财产享有购买权益,与信托财产的确定属不同的法律问题,也不当然影响信托财产的确定。四、当事人以信托财产上存在权利负担或者他人就该财产享有购买权益,主张信托无效的,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6)最高法民终1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

发布日期:2016年1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孙长荣诉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案 【裁判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的“政府信息”是指现实存在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申请了解文件效力,属于咨询性质,不属于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形。行政机关针对咨询申请作出的答复以及不予答复行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会对咨询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故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起诉人缺乏诉的利益,则无原告资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行提字第19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长荣,男,1950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吉林省人民政府,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29号。法定代表人蒋超良,该省省长。委托代理人闫敏,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闫春梅,吉林省人民政

发布日期:2016-11-28 15:57:41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6-11-28 15:57:4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9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2016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8日 法释〔2016〕25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 2016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

发布日期:2016-11-22 11:00:25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1:0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8日 法释〔2016〕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8次 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

发布日期:2016-11-15 14:24:16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6-11-15 14:24: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4日 法释〔2016〕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

发布日期:2016-11-09 08:05:31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6-11-09 08:05: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6〕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7日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发布日期:2016-11-09 08:02:58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6-11-09 08:02: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6〕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7日 为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

发布日期:2016年1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与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海难救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无论救助是否成功,投资公司均应支付报酬,且以救助船舶每马力小时和人工投入等作为计算报酬的标准。此种救助合同并非《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海商法》规定的“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合同,而属雇佣救助合同。在《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海商法》均允许当事人对救助报酬的确定另行约定,而又对雇佣救助合同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6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42号。法定代表人:林志豪,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万仁善,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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