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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7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送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改进和加强送达工作,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推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统一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规范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 一、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基础。送达地

发布日期:2017年12期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为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人民法院金融审

发布日期:2017年12期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7年1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普兰娜生活艺术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裁判摘要】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主张有优先权,行政部门对申请商标是否享有优先权存在漏审,导致被诉决定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相关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最高法行再1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普兰娜生活艺术有限公司(PRANA LIVING,LL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卡尔斯班狮头街3209号。法定代表人:亚当·R·凯利,该公司助理秘书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正,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天媚,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法定代表人:赵刚,该委员会主任。委托诉讼代理人:贾秋实,该委员会审查员。再审申请人普兰娜生

发布日期:2017年1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深圳市标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鞍山市财政局股权转让纠纷案【裁判摘要】一、合同约定生效要件为报批允准,承担报批义务方不履行报批义务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人获得利益以善意相对人丧失交易机会为代价,善意相对人要求缔约过失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除直接损失外,缔约过失人对善意相对人的交易机会损失等间接损失,应予赔偿。间接损失数额应考虑缔约过失人过错程度及获得利益情况、善意相对人成本支出及预期利益等,综合衡量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 最高法民终802 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标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南侧创展中心1316室。法定代表人:杨瑞琼,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浩,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宗胜,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鞍山市财政局。住所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

发布日期:2017-11-24 14:22:3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4:22:31 指导案例92号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玉米品种鉴定/ DNA指纹 检测/近似品种/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 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定是否为不同品种,如可采取扩大检测位点进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进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

发布日期:2017-11-24 14:20:29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91号: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4:20:29 指导案例91号 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赔偿/强制拆除/举证责任/市场合理价值 裁判要点 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 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皖政地〔2011〕769号《关于马鞍山市2011年第3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征收

发布日期:2017-11-24 14:15:57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4:15:57 指导案例90号 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处罚/机动车让行/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裁判要点 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通行或者停留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除非行人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 基本案情 原告贝汇丰诉称:其驾驶浙F1158J汽车(以下简称“案涉车辆”)靠近人行横道时,行人已经停在了人行横道上,故不属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而且,案涉车辆经过

发布日期:2017-11-24 14:14:3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4:14:31 指导案例89号 “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公安行政登记/姓名权/公序良俗/正当理由 裁判要点 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

发布日期:2017-11-24 14:09:57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88号: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4:09:57 指导案例88号 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行政许可/期限/告知义务/行政程序/确认/违法判决 裁判要点 1. 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告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利知道行政许可的期限。 2. 行政相对人仅以行政机关未告知期限为由,主张行政许可没有期限限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没有告知期限,事后以期限届满为由终止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权益的,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但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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