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21 10:09: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0日 法释〔2022〕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赔偿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 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17 10:07: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法释〔2022〕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属于违反反不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北京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41号)【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案件管辖【要旨】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注意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综合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促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网络运营者未依法履行网络保护义务,相关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综合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多个检察机关均具有管辖权时,民事公益诉讼应当层报共同的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公益诉讼一般由互联网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管辖。【基本案情】某App是北京某公司开发运营的一款知名短视频应用类软件。该App在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儿童注册账号,并收集、存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04 14:05:3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5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日 高检发释字〔20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5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药品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02 11:01: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22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日 法释〔2022〕8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64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提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法发〔2021〕22号 为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地,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外,还包括: (一)用于犯罪活动的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开立地、销售地、转移地、藏匿地; (二)用于犯罪活动的信用卡的开立地、销售地、转移地、藏匿地、使用地以及资金交易对手资金交付和汇出地; (三)用于犯罪活动的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的开立地、销售地、使用地以及资金交易对手资金交付和汇出地; (四)用
湛江喜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与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编制并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纠纷案【裁判要旨】就城镇总体规划可诉性而言,总体规划内容实施尚有不确定性,且需借助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才能实施,更需要通过“一书两证”才能得以具体化。当事人认为总体规划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通过对实施总体规划的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议程序以及对颁发或不颁发“一书两证”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寻求救济。对总体规划的监督既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等规定的民主审议程序进行,也可以通过专业判断和公众参与等程序进行,但不宜通过司法审查程序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1040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湛江喜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遂溪县岭北镇374省道甘岭糖厂对面。法定代表人:许称喜,该公司总经理。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法发〔2021〕17号 为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严格规范审理复杂行政案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行政案件,完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规则,推动电子诉讼的应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第二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行政案件,可以作为简单案件进行审理: (一)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二)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三)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复议申请决定的; (四)事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发〔20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6月9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2021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6月16日起施行)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规则’、‘批复’和‘决定’五种。” 在第六条第三款之后增加一款作为第四
慈溪市博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永康市联悦工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裁判摘要】一、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平台内经营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责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恢复链接和服务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并综合考虑平台内经营者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如果不恢复是否会对平台内经营者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恢复对知识产权人可能造成的损害是否会超过维持有关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造成的损害,如果恢复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还存在不宜恢复的其他情形等因素,作出裁决。人民法院责令恢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即应对原来采取的措施予以取消。二、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前款所称行为保全申请的,应当依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平台经营者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不得提取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收款账户中一定数额款项作为担保。该数额可以是平台内经营者的侵权获利,即被诉侵权产品的单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